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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友需谨慎,甜蜜网恋背后有时暗藏诈骗陷阱。不少不法分子假借恋爱名义,虚构投资项目骗取他人钱财。
李某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犯罪嫌疑人刘某,二人线下见面后,李某某对刘某心生好感。随后,刘某编造虚假投资理财理由,巧言诱导李某某参与投资。恋爱期间,李某某在未加核实的情况下,多次通过微信向刘某转账,累计金额高达12万元。刘某在骗取钱款后,立即断绝联系、潜逃藏匿,并将所得赃款全部挥霍,致使李某某遭受重大财产损失。
竞秀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假借婚恋交友诱导他人投资,骗取被害人巨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向竞秀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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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保定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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