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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办理一起涉众型信访刑事案件
时间:2014-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院的同志们,为我们33家水泥经销户挽回了巨额损失。”3月2日,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水泥经销户霍志平满怀深情的对检察院前来节后回访的同志说。在今年1月份,阜平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北岳水泥厂一案,为群众追回损失28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金某于2008年8月26日以江苏溧水县芝山建筑材料厂法人代表的名义与阜平县北岳水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订了三年承包合同,于2010年3月17日凌晨携水泥预付款147.5084元潜逃。拖欠霍志平等33个购买户价值2633561元的水泥、80多名水泥厂职工工资及养老保险等费用20万余元、电费30万余元。经鉴定,金某等人遗留的袋装水泥、散装水泥、原材料价值588800元。
     由于该案涉及金额巨大,涉案人数众多,信访压力极大。阜平县检察院多方走访,多次组织水泥商户代表、职工代表及嫌疑人家属、律师进行民事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全额追回拖欠水泥厂职工的工资及养老金等、水泥经销户的水泥款合计2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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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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