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阜平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贺啸剑主持领学,班子成员和中层副职以上参加,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耿卫红及成员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体检察人员要准确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积极主动地投身学习教育中,持续擦亮政治底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永葆清正廉洁本色,以优良作风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阜平县检察院还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树正气、鼓干劲、重实绩、塑形象”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将原原本本、逐章研读《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并结合检察履职交流学习体会,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时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坚持系统自学,跟进深学研学,努力实现学思结合、知行统一,以“更强党建”统领“更高质量”的检察发展。
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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