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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阜平县第十七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6)

 

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2日在阜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田国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适应新时期对检察工作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

2019年工作回顾

一、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坐标定位,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最基本的政治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县委中心工作到哪里,检察服务保障就到哪里。

(一)以保障扶贫资金安全和落实扶贫包联责任为立足点,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

打击扶贫领域犯罪作为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突出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养殖、种植等惠农扶贫领域的各类犯罪。共批准逮捕该领域犯罪案件21件30人,提起公诉20件38人,通过办案追缴国家扶贫资金200余万元,经验做法被高检院转发。抽调9名干警组成3个驻村工作队,到 3个行政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全体干警每月到分包贫困户家宣讲扶贫政策,因户施策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有效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为我县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市脱贫摘帽考核验收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以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服务打赢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助力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5件35人,涉及资金3700余万元;办理骗取贷款案件1件2人,涉及资金21万元;办理集资诈骗案件1件1人,涉及金额700余万元。重点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涉众型刑事犯罪,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件3人,涉及金额96万元,有效化解了风险矛盾。

(三)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着力点,助力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犯罪,依法起诉了张某某、郭某非法采矿案件1件2人。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与平山县检察院、山西五台县检察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涉及驼梁山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的意见》;与山西灵丘县院、繁峙县院联合建立了大沙河水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进驼梁山生态环境、阜平西部山区及白洋淀上流水域综合治理,加强生态修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环境改善的成果。

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深化平安阜平建设,努力保证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一)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共受理批准逮捕案件130件178人,批准逮捕122件16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0件317人,提起公诉187件259人,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制度,督促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认罚,对认罪认罚嫌疑人提出依法从宽处理检察建议,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58件73人,依法不批捕7件12人,不起诉11件14人。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74份,法院采纳率85%以上。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以中央督导“回头看”为契机,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发挥“捕诉一体”优势,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集中开展摸排线索“回头看”活动,深入推进“八开展、八跟进”专项行动,做到“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结合“积案清仓”行动,对十类案件进行摸排,发现朱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涉恶线索1件,摧毁恶势力团伙一个,共办理涉恶案件7件9人,已全部提起公诉。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提前介入2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违法情况22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况20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3件13人,立案审查12件12人,发出刑事执行检察建议5份;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民事申诉案件1件,监督法院立案1件,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强化社会治理创新,在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化进程中展现新担当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更多的检察产品。

(一)稳步推进未检“三化”建设。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重点针对预防校园欺凌和未成年人性侵等犯罪类型,在全县51所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宣讲法治课50余次。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共办理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1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同时,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教育一体化的未成年人犯罪临界预防工作新格局,我院经验做法受到了高检院的充分肯定,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2019年9月创新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我院举行,阜平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程将作为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保定电视台《平安保定》栏目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着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把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突出抓好惠农扶贫领域国有资产保护公益诉讼,聘任12名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信息员,深入全县13个乡镇的扶贫重点村调查走访,通过调取扶贫档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扶贫项目等方式检查扶贫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发现案件线索37件,立案35件。突出抓好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联合县环保部门对全县养殖合作社、果脯加工厂、生猪屠宰场等场所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全部整改到位,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我县法治秩序。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事要解决,清理信访积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专项行动,对高检院、省院分配的6件信访案件进行认真研究甄别,明确办案主体,全力做好息诉罢访工作。用心做好群众信访,全面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及3个月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制度。严打非访闹访违法犯罪,办理非访案件3件4人,有效维护了我县信访秩序。认真做好安保维稳工作,制定《安保工作应急预案》,在“两会”、国庆七十周年阅兵等特殊敏感时期,组织干警深入县区内主要社区值守,全天候巡逻、宣讲法律政策,圆满完成维稳安保工作。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接受人民监督,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狠抓检察队伍建设。

(一)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总结评估贯穿全过程,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全县“脱贫攻坚实践课堂”,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切实增强干警的使命担当。

(二)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入额检察官培训、公益诉讼、刑事检察等专项业务培训,利用河北干部网络学校、“学习强国”、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培训学校、“检答网”等学习交流平台开展学习,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加强办案监督,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把执法办案质量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与绩效挂钩,每季度对办结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有效提升干警执法办案水平。

(三)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检察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全省检察机关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高检院印发的“禁酒令”、《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禁令。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与检察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廉洁提醒,筑牢检察干警防腐拒变防线。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新模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加强办案团队建设,完善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实施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加强检察官遴选入额和退额管理,根据新修订的《检察官法》,及时把1名存在任职回避情况的员额检察官调整到行政岗位。加强办案内部管理,对重要办案权力运行岗位和环节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优化职能,突出专业化建设,将原有11个内设机构整合为“3+2”模式,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的理念,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报刊,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络,听取对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配备了智能机器人、触摸式电子显示屏等,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事业单位代表到我院参观指导。通过我院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公开检察工作动态600余条,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26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54份,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我院的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全面充分,提出量刑建议不够精准,高质量检察建议较少且缺乏刚性;二是服务我县经济发展的举措联系实际不够紧密,缺乏务实创新精神,服务质效亟待提升;三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短板弱项较为突出;四是部分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还不够解放,办案理念更新不够,司法办案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治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20年工作谋划

2020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脱贫摘帽巩固年”、“乡村振兴深化年”、“项目建设提速年”、“全域旅游升级年”“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等工作部署忠诚履职,奋发作为,为我县全面建成保定市西部中心城市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县委中心工作。我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与县委保持同频共振。持续把工作精力和力量向脱贫攻坚一线倾斜,各项检察工作开展紧紧围绕脱贫巩固提升持久战和深化乡村振兴上来谋划和推进,继续发挥好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帮扶作用,巩固好脱贫成果,确保不出现脱贫再返贫的现象。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加强线索排查工作,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危害农村稳定和侵害农民利益的涉黑涉恶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涉黑涉恶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净化我县发展环境。

(三)持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不断强化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认真践行“枫桥经验”,不断提升检察环节重大社会风险化解能力。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保护工作,深化“护航少年临界预防”工程,力争打造成全国亮点。坚决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办案理念,运用“案—件比”指标体系科学评价办案工作,压实办案责任,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办案环节,逐步降低‘案—件比’,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执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四)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坚持精细标准,强化检察监督,扎实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抓住关键点,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着力补短板,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找准突破口,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乘势再发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五)突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守公益保护使命。继续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检察监督活动,重点办理非法采矿、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公安、环保、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案件信息移送工作,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加大线索分析研判力度,增加办案数量、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规范诉前检察建议的制发程序和内容,增强公益保护效果。

(六)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检察队伍政治方向。坚持从严治检,按照县委政法委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检察机关作风纪律专项整顿,夯实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打造 “四个铁一般”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县脱贫成效提升巩固,乡村振兴建设的关键之年,阜平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牢记检察使命,不负人民重托,拼搏奋进,砥砺前行,为阜平建设成保定西部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注:

一案三查:是扫黑除恶专业名词,含义是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八开展、八跟进:开展“存量清零”专项行动,同步跟进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开展“打伞破网”专项行动,同步跟进“一案三查”;开展“打财断血”专项行动,同步跟进涉案财物管理;开展突出违法犯罪“延伸打击”专项行动,同步跟进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同步跟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行业监管“堵塞漏洞”专项行动,同步跟进综合治理;开展农村“两委”班子换届“回头看”专项行动,同步跟进基层社会治理;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同步跟进政治性警示教育

三化建设:专业化、制度化、精品化

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这份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首份检察建议书,主要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

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是针对没有进入司法处置环节的触法未成年人开展预防工作,防止他们的行为进一步向违法犯罪转化,做好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对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件比:“案”与“件”比例关系,是指将案件当事人所经历的各诉讼阶段统一视为一个“案”,再将该当事人先后经历的审查起诉、退回补查、二审上诉、发回重审、刑事申诉等每一个诉讼阶段都视为各自独立的“件”,即同一当事人的一个“案”与其所经历的多个“件”之间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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