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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一起盗窃案拟作不捕进行公开听证
时间:2021-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阜平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活动,就涉嫌盗窃的李某某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进行公开审查。公安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参加了本次公开审查。 

此次审查紧紧围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进行评估,该案承办检察官高东云通过介绍案情、列明证据,听取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归案后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鉴于此,对李某某提出不批准逮捕的意见。当事人、公安人员均表示无异议。2名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见证了整个听证活动,检察机关拟作出不批捕决定,待向该院领导汇报后,择日召开检委会后再做决定。 

  

受邀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均表示,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批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活动,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确信,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监督落在了实处,完全赞同检察机关的不批捕意见。同时希望办案人员加强释法说理和教育引导,确保实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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