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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检察院五项措施为扶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时间:2014-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阜平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制定有力措施,积极服务“五年脱贫,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目标,全力为阜平县扶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举全市之力打好扶贫攻坚战的意见》和市检察院扶贫开发攻坚护航工程的要求,成立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任组长,抽调反贪,反渎、侦监、预防等科室干警为办公室成员,组成专项小组,各分管副检察长及科室主要领导对专项小组负责,强化督导考核,奖优罚劣,认真开展专项护航活动。

 

  二是对扶贫资金实行专项预防监督工作。抽调骨干力量参加县扶贫及资金监管组,会同纪检、监察、财政、扶贫办、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及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扶贫资金及其他资金采取事前教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规范资金划拨流程,防止“跑、冒、滴、漏”,确保扶贫资金管好用好,杜绝挤占、截留、挪用、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出现。定期对扶贫资金项目立项、资金管理拨付、资金使用等相关部门人员广泛宣传,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最大限度的减少扶贫资金项目上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保障扶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三是在扶贫重点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特色产业建设项目上开展预防工作。将30万以上的投资项目作为预防工作重点,超过100万的项目驻地设立检察院预防工作办公室。在重点投资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物料采购、完工验收等环节查找出风险易发点,采取重点预防、全程跟踪,确保扶贫项目建设过程阳光透明,杜绝腐败发生。

 

  四是以扶贫攻坚工作为中心认真开展执法办案活动。结合两个环境建设目标,全面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强化对来阜平投资帮扶经营企业的司法保护,坚持从严从快原则,重点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金融经济犯罪,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消除来阜帮扶企业的后顾之忧。严肃查办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导致盗伐滥伐林木和农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

 

  五是深入开展涉农扶贫政策宣传和扶贫帮扶工作。通过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广泛宣传动员,做好群众脱贫致富思想动员工作,使贫困群众树立信心、转变观念,奠定全县上下共谋发展的思想基础。根据县委统一安排,该院抽调一名副检察长和两名干警深入基层,扶贫包村,积极与科技人员、“村两委”一起对该村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因地制宜,找准脱贫致富路子,为该村“量身定制”了个性化扶贫措施。严厉查办放纵制售假冒伪劣种子、饲料、农药、化肥以及其他危害农村扶贫攻坚工作的渎职犯罪,为全面实现“五年脱贫,八年建成小康社会”工作目标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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